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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9-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江苏省高等院校开展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进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认定,并由每年的春季认定改为秋季认定,一年一次。现将我校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在职在编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高等学校拟聘任高校教师系列职务的人员(春季由于某些证书没有取得无法申报现已取得的人员)。

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包括公民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视为具备合格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免测。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工作由个人自行进行,体检有效时间为1年。

(4)一年内的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盖章;

5、岗前培训条件

申请人员需参加江苏省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并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到人事处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日-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1日-20日。

四、报送材料及表格填写要求

网上填报信息及表格填写要求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江苏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栏目,网址为http://www.jste.org.cn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