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校长孙爱武主持召开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研讨会。朱晓文副校长介绍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人事处、科产处、社科处、教务处、学科办、改革发展中心、财务处等部门经过反复研讨,并邀请相关学院领导和教授代表进行了讨论,制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会上,人事处负责人汇报并详细解读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各位校领导对草案提了很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孙爱武校长指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涉及每一位教职工的利益,新出台的方案要很好地适应学校发展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更好地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对下一步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