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淮联合举办“在职管理学博士班”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高端管理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淮联合举办“在职管理学博士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包括党校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年限不够可以先入学),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国家干部、企业董事长、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决策者及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者;
2、具有EMBA、MBA、MPA教育背景者优先录取;
3、对本科毕业,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经考试可放宽硕士学位条件。
二、学制及上课方式
直接入学,在职不脱产学习,实行小班上课,采取弹性学制,学习时间3—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原则上隔周双休日授课。
三、申请学位条件
1、修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生主要课程并成绩合格;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规定);
3、缴清全部培养费用19万元/人;
4、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四、博士学位授予
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公示三个月后,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即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六、联系方式
淮安教学点:淮安市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 0517-83918806 13861563736高老师
邮箱:harcpxb@163.com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