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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和启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0-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和启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及之前导师制结对未考核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导师履职情况。

2.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等任务完成情况。

3.各教学单位组织、管理情况。

(三)考核办法

1.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照《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暂行办法》(淮工院2016150)(附件2)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导师制培养结对人员的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听课记录工作总结)、完成教研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上签署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凡是未达到培养目标和考核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措施。

2.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对导师、青年教师履行工作职责及各教学单位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考核意见进行审定。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1115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其中,《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汇总表附件3须所在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杜嘉静1797636969@qq.com;《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附件4学科研成果按申报人装订成册后报送

2. 1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对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二、2025-2028学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安排

(一)培养对象

1.引进我校担任专任教师尚未与导师结对应届毕业生。

2.校内外从非教学岗位调(转)入教学岗位的教师。

3.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

进校前已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务者可不作为培养对象。

(二)培养期限

1.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培养期限为三年;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为培养对象安排符合文件要求的导师进行结对指导(导师要求及职责、青年教师职责详见附件1),并将《2025-202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结对情况汇总表》(附件5)《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目标责任书》(附件6)于1115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杜嘉静邮箱1797636969@qq.com。

2.各教学单位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导师和青年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了解培养计划实施情况。

3.培养期间青年教师应做好每一学年度工作总结,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制定改进计划,填写《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年度检查表》(附件7),并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留存备案。

4.培养期间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等部门和教学单位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进行考查,并抽查导师履职和青年教师培养的具体情况。

5.培养期满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应提供培养工作簿教育教学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单位的组织工作和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6.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情况记入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青年教师的考核成绩记入其个人档案。鼓励青年教师与导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在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中共享教学研究成果。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进修、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联系人:杜嘉静

话:83559886

人事处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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