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和启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及之前导师制结对未考核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导师履职情况。
2.青年教师教学、科研等任务完成情况。
3.各教学单位组织、管理情况。
(三)考核办法
1. 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照《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暂行办法》(淮工院〔2016〕150号)(附件2)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导师制培养结对人员的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含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听课记录、工作总结)、完成教研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上签署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凡是未达到培养目标和考核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措施。
2.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对导师、青年教师履行工作职责及各教学单位组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考核意见进行审定。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其中,《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汇总表》(附件3)须所在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杜嘉静邮箱1797636969@qq.com;《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簿》(附件4)及教学科研成果按申报人装订成册后报送。
2. 12月初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对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二、2025-2028学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安排
(一)培养对象
1.新引进我校担任专任教师、尚未与导师结对的应届毕业生。
2.校内外从非教学岗位调(转)入教学岗位的教师。
3.学校和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
进校前已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务者可不作为培养对象。
(二)培养期限
1.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的培养期限为三年;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为培养对象安排符合文件要求的导师进行结对指导(导师要求及职责、青年教师职责详见附件1),并将《2025-202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结对情况汇总表》(附件5)、《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目标责任书》(附件6)于11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杜嘉静邮箱1797636969@qq.com。
2.各教学单位负责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导师和青年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了解培养计划实施情况。
3.培养期间青年教师应做好每一学年度工作总结,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制定改进计划,填写《淮阴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年度检查表》(附件7),并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留存备案。
4.培养期间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评估处等部门和教学单位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水平进行考查,并抽查导师履职和青年教师培养的具体情况。
5.培养期满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应提供培养工作簿、教育教学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单位的组织工作和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6.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情况记入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青年教师的考核成绩记入其个人档案。鼓励青年教师与导师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在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中共享教学研究成果。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进修、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和青年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
联系人:杜嘉静
电 话:83559886
人事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