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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淮阴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hy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8411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7911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11以后出生);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不受年龄限制;

7.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8.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41日至43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简历投递” 系统报名。 

2)现场报名

请在报名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3)邮寄报名

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人事处311

收件人:崔明     邮编:223003    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请在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报名的人员(以邮件收到日期为准),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淮阴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该表应填写完整;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章);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年已毕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毕业生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复印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4.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并由我校人事处负责通知;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6.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我校人事处负责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55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 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全部参加考核。考核按照淮阴工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各类岗位的考核方式如下: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9)考核由试讲、面试组成。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参加考核。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50%。试讲、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3)考核由笔试、试讲组成。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进入试讲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总分的50%。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25)考核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组成。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入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总分的25%。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6-27)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1. 考核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教育厅网站及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招聘岗位名称、招聘考试的成绩与排名等。

  3.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学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报上级批准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4.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

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591175 或(051783591020

联系人:崔明

淮阴工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系人:何敬业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淮阴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淮阴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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