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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工)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即将在全党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争先创优,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我校师生中正式党员,共评选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54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0~15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校党委各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及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共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其所属党支部,共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学风建设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是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强,组织力强,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有力,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出色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好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意见,经二级党组织党委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报校党委组织部。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各二级学院党委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4名,其他二级党组织推荐不超过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二级党组织推荐不超过2个。

校党委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并遴选一定数量推荐参加淮安市委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评选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党内“两优一先”评选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增加透明度,真正把那些广大党员师生员工拥护、公认,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评选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和基层倾斜,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校党委部门和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不交叉。

4.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5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推荐审批表中先进事迹填写要求实事求是,突出特点,文字精练,内容翔实,400字以内。

附件:1.淮阴工学院二级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淮阴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淮阴工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淮阴工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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