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我校本科生及研究生见习期满人员转正定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2010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这几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型
教师系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职称系列要与所在岗位一致。
二、转正定级人员范围
各部门、单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或聘用制干部身份(包括人事代理人员),于2008年9月底前持派遣证到学校报到人员都需参加转正定级。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
各部门、单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或聘用制干部身份(包括人事代理人员),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在岗未定职人员、拟申报高一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已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转岗评审人员,可按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初级职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原则按照《淮阴工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细则(试行)》(淮工院[2001]182号)文件精神执行。评审条件学校如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五、中高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
请相关人员对照《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细则(修订)〉等4个文件的通知》(淮工院[2004]31号)文件精神进行预申报,预申报职称系列要与所在岗位一致。
六、工作安排
1、请各部门、单位统一到OA系统公告下载表格:
表1:高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doc(16K双面打印);
表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doc(8K双面打印);
表3:2009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xls;
表4:2009申请转正定级人员汇总表.xls;
表5:2010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申报汇总表.xls。
表格下载后请认真组织个人填写并签署单位意见后,于2009年11月2日之前将表1、表2、表3、表4、表5由部门领导签字并部门盖章后集中报送人事处李晓慧老师处,同时报送表3、表4和表5的电子文档。
2、初级专业技术申报人员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并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中层部门(单位),部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须审核签名盖章)等申报材料于11月2日前报人事处李晓慧老师处。
3、人事处审核后报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请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转正定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通知到申报者本人,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未尽事宜,请到人事处咨询。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