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文件精神和《高校人事政策答疑》中关于“双肩挑”岗位规定,现就我校“双肩挑”人员核准备案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肩挑”人员申报条件和比例
“双肩挑”人员是主聘在管理岗位,兼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同时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数。申报“双肩挑”人员必须原为专任教师,评聘高校教师(教学、科研)系列高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工作,担任校级领导、内设综合管理机构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岗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并且仍继续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双肩挑”岗位可设置在内设综合管理机构领导岗位以及二级教学、科研、教辅机构专职党务领导岗位,重点设置在专业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综合管理机构高级管理岗位,如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等正副处长岗位。内设机构“双肩挑”岗位数量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15%。
二级教学单位和教辅机构的行政领导岗位,一般应有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担任,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作为“双肩挑”人员。只具有高校教师中级职称的人员和非教师系列职称(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和中小学中职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不作为“双肩挑”人员。
二、注意事项
已在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双肩挑”人员截止目前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再提交核准表;仍在管理岗位但调整部门或发生职务职称晋升的,需再次填写《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因岗位变动需退出“双肩挑”岗位人员由人事处单独通知至个人。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请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于5月10日前将个人签字的书面核准表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和现具备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电子版)发至顾婧的校内邮箱gujing@hyit.edu.cn。
2.学校评审。人事处汇总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最终申报人选。
联系人:顾婧,联系电话:83559952(59952)。
附表:《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
人事处
2024年4月28日
高等学校“双肩挑”岗位拟聘人员核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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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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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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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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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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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管理岗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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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兼任 专业技术职务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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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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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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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肩挑” 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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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肩挑” 已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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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肩挑”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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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专业 技术职务 聘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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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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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
本人同意兼任岗位。 本人签字:年月日 |
学校 申报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人社部门 核准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