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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5〕3号)要求,现就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2.我校正式聘用、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产业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我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产业兼职教师应签订三方协议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其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省教育厅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根据需要通过任教高校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我校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我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并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和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2025年下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915日至925日17时。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流程可参考《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附件1)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逾期系统关闭,后果个人承担。

2.915日至925日,完成体检。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下载好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双面打印,张贴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自行前往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中“既往病史” 一栏如实填写。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3.109日前教学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自备标准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5),封面填写姓名、单位、申请种类和申请学科。根据申请材料清单(附件6),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附件5)用回形针别好装入档案袋内上报所在教学单位,其中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经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复印件。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认真核对申报人员的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的返还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4.10月16日前,完成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5.1020进行现场材料确认。请申报人员将本单位审核确认通过的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报送人事处(翔宇楼311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1025日前,学校在系统中做出审查结论。

7.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杜嘉静

联系电话:83559886(59886)。

附件:

1.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5.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7.照片粘贴页(教师交照片即可)

人事处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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