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才引进考核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博士中(终)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引进博士实行“六年两个考核期”的跟踪考核制度。聘期考核自新引进博士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批复之日起,满3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为第一个考核期;满6年进行期终考核,为第二个考核期。本次集中考核聘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考核程序
1.申请人员填写考核申请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所在院部对申请人员进行聘期履职情况综合评定;
3.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员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4.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5.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6.根据审批决定执行有关引进待遇。
三、考核要求
1.申请人员用于考核的成果须为考核周期内取得,中期考核须为3年内取得,期满考核须为6年内取得;
2.考核期满应及时参加当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延迟或提前申请考核。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员请于9月2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人事处(翔宇楼311室):
1.考核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科研成果认定表(附件2,纸质版),需科技部门审核确定;
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4.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复印件。
联系人:崔明、嵇慧洁,联系电话:83591175,电子邮箱:22023012@hyit.edu.cn。
人事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