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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翔宇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一流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全面实施人才队伍建设“1357”工程,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教师,通过团队培养成为在省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端人才,形成一批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能力卓越的研究团队,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淮安大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评选暂行办法》(淮工院委〔2020〕5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翔宇英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身体健康。

(二)业务条件

申报者应为校级以上优秀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学科和专业基础扎实,教学与科研水平高,具有较大的科研与创新潜能。此外,近五年还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入选过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3.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哲社)科学类政府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4.获批并转化发明专利5项以上(均排名第1,累计转化经费30万元以上);

5.作为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到账:文科单笔50万元以上,或累计100万元以上;理工科单笔100万元以上,或累计200万元以上;

6.以第一作者发表(出版)过高水平、有创见、社会影响程度大的论文(著)代表作。

申报者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背景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获得过翔宇系列人才称号(含优秀团队负责人)者,一般不再申报参评。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表》(附件1)和《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非教学单位申报人材料按学科归口报送至相关院部。

2.学院(部)考核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并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排序,在本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人事处。各学院(部)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翔宇英才”初步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学校审批。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翔宇英才”最终人选并予以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签字盖章)。

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17-83591175,电子邮箱:wujing4913@hyit.edu.cn。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表

2.淮阴工学院“翔宇英才”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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