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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翔宇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推进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和一流治理创新,全面实施人才队伍建设“1357”工程,引导和激励管理岗、其他专业(实验)技术岗、工勤岗人员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提高管理绩效和服务效能,根据《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暂行办法》(淮工院〔2019〕74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三届“翔宇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聘任在管理岗七级及以下、其他专业(实验)技术岗八级及以下和工勤岗的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来校工作满3年。已获评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的不在申报之列,获得过“翔宇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不可重复申报。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5名。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作风优良,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3.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有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的典型事例。

4.弘扬创新精神,勇于探索,精益求精。创新意识强,注重协同创新,创新举措得力,创新业绩突出。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合格以上,至少获得1次考核优秀;劳动合同制人员近三年工作业绩突出。

6.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有重大立功表现。工作业绩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1.部门(单位)推荐。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提出推荐人选,提供事迹材料和相关附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个部门(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2.民主测评及业绩公示。由所在二级党组织进行民主测评,优良率须在95%以上,事迹材料在二级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

3.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条件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遴选拟表彰人选。

5.公示表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进行表彰,授予“翔宇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请于4月24日下班前报送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教职工申报“翔宇岗位能手”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签字盖章)。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由申报人教学业务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翔宇楼3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ujing4913@hyit.edu.cn。

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翔宇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评选与推荐工作,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成绩助力淮安大学创建。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推荐评审表

2.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翔宇岗位能手”思想品德鉴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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