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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翔宇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表彰一批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超、教研成果丰硕、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深入推进“一流队伍建设”计划,全面实施人才队伍建设“1357工程”,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淮工院委〔2018〕3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第四届“翔宇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校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且具备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在10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高校教龄在5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学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突出。近5年均完成岗位额定教学工作量,主讲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能及时把国内外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过程。近5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学生评教结果优秀。主讲课程在全校有较大影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指导大学生开展实践创新实践训练、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或奖励。

4.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效显著。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有效地推进教学改革;发表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3篇以上;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以上;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主持过校级以上教学类建设(如课程、教材建设等)项目。

5.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近5年主持并完成市厅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6.注重教学梯队建设。主动指导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或课程主讲教师,在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7.凡在近两年的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3)两年内累计请假总天数在30日以上。

(4)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不规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审核意见,向学校择优推荐教学名师候选人,每个学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学生评教。以近五年学生对申报人员的网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教依据。

4.学校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遴选教学名师人选。

5.公示表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翔宇教学名师”进行表彰,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名额、选拨条件和工作程序进行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教职工申报“翔宇教学名师”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签字盖章)。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由申报人教学业务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翔宇楼3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ujing4913@hyit.edu.cn。

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

2.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翔宇教学名师”思想品德鉴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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