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才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届“翔宇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办法》(淮工院委〔2019〕63号)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三届“翔宇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双肩挑人员),重点是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任教师,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5名。已获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无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3.遵循教育规律,实施创新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师德失范行为。

5.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主动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6.长期坚守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关注学校事业发展并发挥示范作用,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很高威信,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近5年来,学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获2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校级及以上表彰;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优良以上。

三、评选流程

1.单位推荐。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院部专、兼任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对本院部专、兼任教师进行师德考核测评,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翔宇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

2.学校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评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翔宇师德标兵”最终人选。

3.表彰宣传。学校对评选出的“翔宇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24日下班前报送以下材料:

(1)《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推荐评审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教职工申报“翔宇师德标兵”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审核签字盖章)。

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推荐表及有关材料由申报人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翔宇楼3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ujing4913@hyit.edu.cn。

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翔宇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翔宇师德标兵”的评选与推荐工作,积极选树本单位师德典型,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以优异成绩助力淮安大学创建。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推荐评审表

2.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翔宇师德标兵”思想品德鉴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7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第三届“翔宇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第四届“翔宇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