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下发的《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
二、遴选对象及活动开展
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
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专家,根据事迹材料和社会反响,审核确定10位“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以及提名教师若干,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教师节前后,在省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省教育基金会对获选教师进行奖励;省教育科技工会组织安排当选教师疗休养,对事迹特别突出者,优先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选,每个单位可推选1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7点前报送校人事处(翔宇楼311),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797636969@qq.com。
报送材料包括: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表(附件1)、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申报汇总表(附件2)、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之内)和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杜嘉静,联系电话:83559886。
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